膠粘劑的適用期(使用壽命)是使用中檢驗?zāi)z液質(zhì)量的重要工藝指標(biāo)。適用期是指;膠粘劑從各組分;混合均勻開始,到能維持其可用性能的時間[如膠液黏度增大到不宜涂覆到被粘物表面(不宜施工)時為止的時間]。
測定方法:把待測;膠黏劑的各組分放置在(23士2)℃的實驗溫度下,至少放4h,在比配膠量大1/3體積的G17低型燒杯中,按膠黏劑配制使用說明書配制不少于250ml的膠黏劑,待各組分充分混合便計時,作為膠黏劑適用期的起始時刻,然后把配制好的膠黏劑盡快地均分成若干份(不少于5份)。
保存在60ml的帶蓋小容器內(nèi),至少充滿容器體積的3/4,每一容器中的膠黏劑試樣供測定一個黏度值和制備一組膠接試樣,從適用期起始時刻起。經(jīng)一定的時間間隔,按照國家標(biāo)準(zhǔn),重復(fù)進(jìn)行黏度測定和制備膠接試樣測定強度,將黏度和膠接強度對時間作圖,以黏度迅速突變上升的時間和膠接強度下降到指標(biāo)值以下的時間中,較短的時間確定為膠黏劑的適用期(對于混合放熱量較多的膠黏劑,其一次混合物量一般以25g為宜,對于放熱量較小的;溶劑型膠黏劑,若它的選似適用期為8h,則物量以500ml為宜)。
